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我州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暂未收到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为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更好地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复议活动继续正常开展,近期从三方面加强敦促和指导:一是持续加强与州级各行政复议机构特别是与可能出现涉及疫情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部门沟通、联系,对涉及面上问题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第一时间上报党委政府,积极运用行政调解等方式方法,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严格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每两天一次的涉及疫情行政复议工作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州各县(市)涉及疫情的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三是依托“府院”联席会议机制的运行,对疫情防控后续期间中可能出现的复议后应诉工作做到充分的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