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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司法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
2016-06-17 02:25:48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阅读数:
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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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孜 州 司 法 局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评 查 制 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州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司法行政系统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收费、行政奖励、行政复议案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第三条  司法局法规工作机构承办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第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案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一般抽查数量不少于5件。实际案卷少于5件的按实际数量检查。
    
第五条  行政处罚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 处罚主体是否合法;
   
(二) 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六)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六条  行政收费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 收费主体是否合法;
   
(二) 行政收费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三) 行政收费依据的原始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四) 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五) 是否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六) 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七条  行政奖励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是否有相关的奖励文件;
   
(二)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是否查证;
   
(三)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是否按规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四)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八条  行政复议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 复议主体是否合法;
   
(二) 复议确认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有是否直接因果关系;
   
(三)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六)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本制度自2010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