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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2021-12-22 02:41:1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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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甘办函〔2021〕86号)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甘办函〔2021〕86号)工作要求并按指标体系抓好工作落实,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通过自评基础性指标项方面得分为95分,激励性指标方面项得分为0分,扣分指标项方面无扣分项。

二、完成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科技信息科,由科长具体负责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及实施。年初我局确定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冯海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发布前的审核把关工作;由于工作调整,现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继珂接任分管领导。二是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分工到涉及的业务科室和科室负责人,由他们按时提供拟公开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发布。三通过对本系统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开展检查,截至目前不存在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等问题。

(二)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完成情况。

1、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甘孜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年度报告完成情况。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410号)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甘办函〔2021〕2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甘孜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1、建设投资计划公开,提高群众知情权。遵循“依法、客观、透明、公正”原则,进一步加大资金计划下达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资金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2、加强法治领域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参与权。积极推进政府立法、部门普法、全民守法用法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权,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申报,优化办理指南,大力推进“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工作,全程网办率为97.14%。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最多跑一次“标准梳理出70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厅公布“最多跑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行政许可承诺办件时限压缩了90%,不断提升办事效率。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识,按照州市场监管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并参照省厅工作要求,统筹拟定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经报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后统一公示。

4、推进财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精神,依法依规主动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提升预决算透明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均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甘孜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推进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立足预防,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科普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对新冠病毒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积极稳妥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

(四)政策解读完成情况。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在甘孜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涉及立法普法方面的政策解读,使广大人民群众、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便于更全面了解出台的政策法规。使公众对政府工作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五)回应关切完成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健全和完善网站体系和网站

功能,使网站的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等功能不断完善和便捷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答复全文。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对本部门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局机关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完成情况。

一是以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法定权威渠道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梳理目录清单,优化办理指南,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现有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共88项。其中行政许可4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检查4项,公共服务18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对88项事项形成规范统一的办事指南,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缩短了办理时间依申请的办理事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89%。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现场办结率达到100%;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进行了再优化,再规范,重新清理完善了承诺时限、办理时间,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经办人员信息等内容,确保办事指南规范、准确、完整。

(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完成情况。

一是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新平台作用。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公开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发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送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布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政务舆情,快速响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舆情。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开设整合、内容发布、抽查监测、网络安全防护等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打通信息壁垒。

(八)条例贯彻落实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推行申请办理流程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做到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截止目前,我局2021年上半年未收到法人、公民的依申请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和举报等问题。

(九)夯实工作基础完成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科技信息科,由科长具体负责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科室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分工到涉及的业务科室和科室负责人,由他们按时提供拟公开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发布。三是强化培训考评和能力建设,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内容。

三、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我局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有待提高,没有及时和高质量的提供应公开信息,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2、在门户网站上还要加强互动交流版块建设。司法行政系统涉及民生实事项目,及时有效地做好互动回应工作十分重要,应加强互动交流建设,第一时间回应关切,切实满足解决群众的法治需求。

3.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质量较低,未深入解读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创新举措和下步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提高自身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质量。

2、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进一步做好做细解读回应回应,积极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增强群众的解读能力。


附件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自评表



甘孜州司法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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