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州律师行业节后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根据省律师协会和州司法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做好2020年春节节后上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律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机制
建立专门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律师科,专门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在整个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针对全州律师行业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疫情防控工作,对落实不力的及时依法依规纠正处置。
二、切实落实防疫工作主体责任
落实行业防疫工作律协主体责任,律所防疫工作律所主体责任和防疫工作人人有责的责任制。行业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督查和指导,各律所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律师自觉依法依规执业,落实防控措施,协调执业和防疫相关事宜,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信息采集报送。各律所必须认真执行辖区防控规定,及时摸查本所返岗人员情况,将涉及有疫区行程和疫区人员接触相关信息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凡有经湖北省返回的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报送州司法局律师科。
(二)人员分类管理。各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返岗人员进行分类管理。一是湖北省或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工。二是其他地区的返岗人员,自行居家观察14天且无发热或疑似症状者可复工。三是未出外旅行,未接触疫区人员且无发热或疑似症状者可复工。四是外出旅行人员自返岗之日起,居家观察14天且无发热或疑似症状者可复工。
(三)现场技防管理。各所要加强律师、上岗员工的防疫工作,包括佩戴口罩、上下班两次体温检测、办公场地通风、场所消毒、消毒物品配备、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
(四)员工权益保障。各所应当关心居家观察员工,落实相关政策,或协商调整相应的假期。
(五)制定应急预案。各所要加强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处置流程演练,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要能及时有序处理。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各律所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动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及时传递防疫专业知识和各项工作安排,公开透明相关信息,不给谣言和不实信息以传播渠道。各律所在办公场地和经营现场需设立提示标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科学知识普及。
甘孜州司法局 甘孜州律师协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