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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聘任甘孜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1-05-08 07:51:03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阅读数:
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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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委、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聘任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

二、遴选人数

面向全省选聘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10名。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报名人员是法学专家的,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4.报名人员是执业律师的,应当具有10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在破产清算、国土规划、环境资源保护、企业并购与重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国有资产处置、建设工程、房地产管理等专业领域具有能力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6.熟悉州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7.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8日—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康定市榆林新城木雅路一段961号甘孜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科306室

联系人及电话:贾小松,0836-2873809

邮箱:gzzlsgzk@163.com

3.报名材料:(1)《甘孜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一式俩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2)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证明(学者提供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4)荣誉证明(荣誉证书、发表的学术作品等);(5)曾经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佐证材料;(6)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资料。

4.注意事项:原则上收取书面材料,进入拟聘人员名单后核对原件。

(二)审查。报名截止后,由甘孜州司法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评审。组织考核评审委员会对上一届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续聘。对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务水平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遴选确定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对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审核后,拟聘人选名单在甘孜州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任。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5年。

五、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或在法制机构挂职经历。

2.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甘孜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甘孜州司法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