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选优“法律明白人”。按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遴选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全年全州登记在册“法律明白人”6828人,实现每个行政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覆盖率达100%。
二是培优“法律明白人”。实施“任前培训+常态培训”的培养模式,培训中注重法律知识、法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升法治素养。目前,司法行政、民政、农牧农村等部门联合举办法治培训班145期,覆盖“法律明白人”10242人次。
三是用优“法律明白人”。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50余场次,讲述身边法治故事,组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法律明白人”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