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川编办发〔2022〕161号)精神,为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各县(市)人民政府研究上报的拟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拟将第一、二批未赋完的行政权力事项赋予乡镇(街道),具体为:第一批未赋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7县市(炉霍县55项已赋完),具体是:康定市(乡镇24项、街道16项)、泸定县41项、丹巴县46项、九龙县3项、雅江县38项、道孚县44项、甘孜县10项、色达县14项、德格县17项、白玉县20项、石渠县51项、新龙县11项、理塘县51项、巴塘县31项、乡城县4项、稻城县19项、得荣县12项。第二批未赋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5县市(九龙、甘孜、稻城3县120项已赋完),具体是:康定市(乡镇57项、街道109项)、泸定县38项、丹巴县56项、雅江县13项、道孚县86项、炉霍县91项、色达县44项、德格县39项、白玉县25项、石渠县(7个A类乡镇拟承接46项、14个B类乡镇拟承接75项)、新龙县100项、理塘县(16个A类乡镇拟承接45项、6个B类乡镇拟承接79项)、巴塘县61项、乡城县109项、得荣县48项。
按照《甘孜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因工作需求,意见征求时间为7天。
附件:1.《甘孜州拟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