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 机构设置 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21
第五部分 附表 7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4
二、收入决算表 74
三、支出决算表 7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州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安排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协调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协调组织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负责州政府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担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州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五)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八)指导辖区内监狱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省司法厅做好辖区内监狱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全州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监督管理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等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及戒毒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州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负责全州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
州司法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其他事业单位2个,为康巴公证处、四川支点律师事务所。主要包括:甘孜州司法局机关、 康巴公证处、四川支点律师事务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863.16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8.14万元,增长9.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单位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2023年支出总额1863.16万元,与2022年相比较支出总额减少10.98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单位:万元)
2、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86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3.16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3、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8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69万元,占76.09%;项目支出445.47万元,占23.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63.16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8.14万元,下降9.2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单位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863.16万元,与2022年相比较支出总额减少10.98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8万元,下降0.5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3万元,占11.39%;卫生健康支出40.46万元,占2.17%;住房保障支出(类)106.27万元,占5.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504.12万元,占比80.7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饼状图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6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0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7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社区矫正(项):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法治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8.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其他司法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6.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据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91万元,占95%,与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8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5.35万元,下降9.18%,较2022年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34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97万元,比2022年减少2.71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压缩单位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开展档案管理日常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6项目(党组织建设、法律服务、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依法治州)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3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1.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第四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4〕4号)要求,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州司法局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下辖事业单位2个,内设机构19个科室,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州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安排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协调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协调组织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负责州政府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担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州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5、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8、指导辖区内监狱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省司法厅做好辖区内监狱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全州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监督管理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等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及戒毒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州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负责全州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人员编制:2023年,全局有行政编制47名,在编43人;事业编制6名(律师事务所事业3个、公证处事业3个),在编3人;工勤编制5名,在编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科学编制、高效利用、厉行节约原则,州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1) 收入情况。
州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1863.1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1863.16万元,占100%;上级财政拨款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2) 支出情况。
州司法局2023年收入财政拨款收入1863.16万元,支出预算18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68万元,占76.1%;项目支出445.48万元,占23.9%。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结转项目主要包括全覆盖法宣补助项目及政法转移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1) 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甘孜州司法局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单位职责和中长期实施规划,结合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认真制定了2023年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至各科室。目标任务明确,全面反映了部门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符合客观实际,合理可行。
2.预算管理
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单位收入统筹有序、支出执行进度准确、预算年终无结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完成率达100%;2023年单位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资金收入。
3. 财务管理。
我局先后出台和修订完善了《公务出差管理办法(试行)》《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制度涵盖绩效考核、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经济业务,明确了支出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加强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工作,局机关设立了装备财务保障科,合理设置了财务工作岗位,明确了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按照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的通知》、《四川省省级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一体化系统全流程监控资金支付动态,保障资金支付安全、规范、高效,未发生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4.资产管理
我局从严控制固定资产采购,严格审批程 序,资产购置必须先经过资产管理部门核查是否超标准、超金额,对不符合采购标准的不予审批,2023年度人均资产变化率-6.01%,强化资产统筹调剂,鼓励单位内部调剂闲置资产,每年定期开展资产大清查,全面理清资产底数,没有出现资产闲置浪费,故没有资产盘活情况。
4. 采购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督促业务部门加快政采项目执行进度,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政府采购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规范政采流程。2023年我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共 0个,预算金额合计0 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全局常年项目总数 1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422.4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 99.6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3 个。
全局阶段(一次性)项目总数1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617.3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2.1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3 个。
1. 项目决策。
我局指导机关建立了严格的项目甄选和入库机制,对于符合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的项目一律先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再进行申报,初审通过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项目库进行复审和排序管理。初审及复审环节均将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审核,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水平。
2.项目执行。我局充分发挥绩效监控手段,实时跟踪机关的项目执行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的相符程度进行跟踪,对单位预期目标完成差异较大的情况进行密切关注,指导单位实时调整绩效目标并按程序进行报批。对于项目执行情况不理想,实际目标值与年初设置的目标值差异较大的项目将酌情核减单位的预算安排并进行通报批评。
3.目标实现。
今年我单位共下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动态管理,对基本支出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的人员调整的经费增减核算,项目按规定开展绩效运行自行监控并按时《甘孜州司法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时时掌握资金执行进度,通过强化资金执行进度和严格资金使用办法促进业务工作及时高效开展。一年来通过自查没有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问题。
我局2023年继续加强绩效监控跟踪督导,14个阶段项目中,11个项目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数量指标个数15个,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数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基本相符。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局仅涉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建立了涵盖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收缴等内容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申购、登记、日常管理、清查、盘点、移交、处置、报废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严格人员调整变动时固定资产移交、监督及清理检查工作,有效防止了固定资产流失,实现了对固定资产的动态、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初单位按照预算要求事先设置了项目完成数量、社会效益、满意度等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年底按要求对本单位的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按要求在规定网站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了绩效管理理念,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了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了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业务有效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自评,甘孜州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目标任务与法律法规、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相符、目标任务合理可行;预算测算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基本科学合理;专项资金分配及时、绩效监控管理较严格、资产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并执行有效、相关信息公开及时;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明显、协作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满意。
根据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指标打分,涉及评价指标分值共100分,自评分为95分。
(二)存在问题
经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存在未完成指标;二是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预算存在偏差较大的情况,扣分较多,影响较大;三是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与序时进度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部门预算年终结转结余资金较大;五是项目支出绩效存在预算执行较慢情况;六是绩效监控工作不够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七是对存在问题的处理不够及时,未能在预算执行完成之前对部门预算进行及时梳理调整。
(三)改进建议
2023年我局基本完成预算执行,但还存在预算绩效监控不全面,处置问题不及时,预算资金结余注销率较大的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二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三是加强预算监控力度,对执行较差、目标偏离的项目,及时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四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和准确性,并将把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经费安排挂钩;五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六是加强财务人员和部门财务联络员绩效管理理论知识的培训学习。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0387730-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紧紧围绕省州十一次党代会和州委“123456”总体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深入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以党建统揽机关各项工作,切实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过硬队伍,把机关党组织建成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党建课程调研 | ≥ | 15000 | 元/年 | 10 | ||||
党务干部培训,上、下半年各1次,预计培训各100人次。 | ≥ | 100 | 人 | 10 | ||||||
机关开展党建及群众工作、对口扶贫工作 | ≥ | 100000 | 元/年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1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党务干部培训,上、下半年各1次,预计培训各100人次。 | ≥ | 85 | %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党务干部培训对象,帮扶对象,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党员干部培训 | ≤ | 5 | 万元 | 6 | ||||
群众工作、对口帮扶工作 | ≤ | 12 | 万元 | 10 | ||||||
党建课程调研 | ≤ | 3 | 万元 | 4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夯实了机关党建及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提升党务干部队伍政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为下一步开展业务工作等提供坚实的基础。 | |||||||||
存在问题 | 个别党员任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 | |||||||||
改进措施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党建经费,有效增加专项党建活动,有利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0388669-法治建设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以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执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甘孜为目标。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9.00 | 19.00 | 19.0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9.00 | 19.00 | 19.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 ≥ | 1 | 年 | 5 | ||||
组织开展州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 ≥ | 1 | 次 | 5 | ||||||
法治调研 | ≥ | 1 | 篇(部) | 5 | ||||||
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 = | 1 | 套 | 5 | ||||||
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督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各1次,全年共2次 | ≥ | 2 | 次 | 5 | ||||||
行政复议和应诉法律服务 | ≥ | 1 | 年 | 5 | ||||||
质量指标 | 推动实施《甘孜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 | = | 3 | 年 | 5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1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80 | %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法治调研 | ≤ | 3 | 万元 | 3.2 | ||||
行政复议和应诉法律服务 | ≤ | 3 | 万元 | 3.2 | ||||||
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督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各 | ≤ | 4 | 万元 | 3.2 | ||||||
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 ≤ | 3 | 万元 | 4 | ||||||
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 ≤ | 3 | 万元 | 3.2 | ||||||
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 ≤ | 3 | 万元 | 3.2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一是项目选树难度大。县(市)、部门创评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的积极性不高,单项创建特色亮点在全省、全国同类型创建项目中缺乏竞争优势,综合类创建指标完成度离90%的基本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下大力气查漏补缺。二是工作力量需强化。甘孜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受县(市)工作人员抽调政策限制,人员抽调未达创建工作专班组建要求,现有工作力量难以保障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 |||||||||
存在问题 | 通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夯实了法治甘孜的基层基础,提升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水平,有力促进了科学立法,规范执法建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
改进措施 | 一是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预评估,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点对点”推进分类改进。二是结合州、县(市)实际,有针对性的储备培育1—2个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推广价值的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力争实现创评项目“零”的突破。 | |||||||||
项目负责人:辜亮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0388678-刑事执法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力度,落实指挥、定位信息化矫正工作,加强全州社区矫正工作督导检查。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 | 4.00 | 4.0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 | 4.00 | 4.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技能培训、指导 | = | 1 | 批次 | 3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1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开展 | ≥ | 80 | %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技能培训、指导 | ≤ | 4 | 万元 | 2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
存在问题 | 由于我州幅员辽阔,点多面光,仅有的工作人员和经费很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更多地只能开展基础性工作,不利于高质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 |||||||||
改进措施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相关人员及经费,强有效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0388690-州政府法律顾问经费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建言献策,增强州委州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0.00 | 30.00 | 30.0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 | 30.00 | 3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州政府法律顾问 | = | 1 | 年 | 3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1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州委州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 ≥ | 90 | %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州政府法律顾问费 | ≤ | 30 | 万元 | 2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法律顾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参加协调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专题研究论证等会议,参与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评审,对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合法性、可行性论证。 | |||||||||
存在问题 | 预算绩效观念不强,工作质量待提高。 | |||||||||
改进措施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覆盖面,多熟悉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提升预算绩效意识,适当增加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强有效推动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建言献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0388723-维稳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 | 9.83 | 9.83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9.83 | 9.8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敏感时期维稳工作 | = | 1 | 年 | 3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1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 ≥ | 80 | %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3年敏感时期维稳工作 | ≤ | 10 | 万元 | 2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0388744-依法治州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夯实依法治州的基层基础,提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科学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开展市域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全方位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1.00 | 31.00 | 31.0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1.00 | 31.00 | 31.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依法治州工作培训会 | = | 1 | 次 | 8 | ||||
依法治州工作调研督查 | = | 3 | 批次 | 8 | ||||||
举办依法治州工作会议 | = | 2 | 场次 | 8 | ||||||
学术研究 | = | 1 | 次 | 8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1年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90 | %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依法治州工作调研督查 | ≤ | 9 | 万元 | 5 | ||||
依法治州工作培训会 | ≤ | 8 | 万元 | 5 | ||||||
学术研究 | ≤ | 8 | 万元 | 5 | ||||||
依法治州工作会议 | ≤ | 6 | 万元 | 5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夯实了依法治州的基层基础,提升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力推进科学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
存在问题 | 按照州、县(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委员会机构运转经费由财政部门保障,但州、县(市)财政部门均未将运转经费单独预算、拨付,造成工作推进不足;依法治州、县(市)工作仅依靠个别科室、人员落实,工作实效打折扣,整体推进不足,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 |||||||||
改进措施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依法治州相关人员及经费,强有效推动工作,充分发挥依法治州统领协调作用。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038892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6.00 | 56.00 | 56.0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6.00 | 56.00 | 56.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2345律师窗口值班费用 | = | 1 | 年 | 5 | ||||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 | 1 | 处 | 5 | ||||||
制作法治宣传制品 | ≥ | 1000 | 本 | 5 | ||||||
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 ≥ | 6000 | 元/年 | 5 | ||||||
业务培训 | = | 1 | 次 | 5 |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 ≥ | 30 | 案件数 | 5 | ||||||
完成2023年甘孜州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组织实施工作 | = | 1 | 年 | 5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1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力推动形成全州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 ≥ | 80 | %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业务培训 | ≤ | 7 | 万元 | 2.84 | ||||
制作法治宣传制品 | ≤ | 10 | 万元 | 2.84 | ||||||
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 ≤ | 5 | 万元 | 2.84 |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 ≤ | 4 | 万元 | 2.84 | ||||||
12345律师窗口值班费用 | ≤ | 4 | 万元 | 2.84 | ||||||
2023年甘孜州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组织实施工作 | ≤ | 16 | 万元 | 2.96 | ||||||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 | 10 | 万元 | 2.84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夯实了法治甘孜的基层基础,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
存在问题 | 由于地缘和基础条件限制,群众法律意识普遍偏低,法律服务工作还需大力加强;由于从业条件要求较高,各地普遍存在专业从业人员紧缺问题。 | |||||||||
改进措施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专业从业人员及相关工作经费,扩大法律服务宽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建设促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0388934-科技信息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1.开展数字集群通信建设和州、县指挥中心规范化、集成化改造,加强司法行政指挥平台与狱所两级指挥平台对接,推进指挥平台在州级全面部署,在县、乡两级全面应用。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信息化设备及法考信息技术服务费。 | = | 1 | 套 | 10 | ||||
州县指挥中心规范化、集成化改造。 | = | 1 | 套 | 10 | ||||||
指挥中心及信息化设备、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 | = | 1 | 套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1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 | 80 | %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信息化工作管理部门满意度 | ≥ | 80 | %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挥中心及信息化设备、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 | ≤ | 4 | 万元 | 8 | ||||
采购信息化设备及法考信息技术服务费。 | ≤ | 2 | 万元 | 6 | ||||||
州县指挥中心规范化、集成化改造。 | ≤ | 4 | 万元 | 6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督导县局建设中心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探视)系统。完成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视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和内容板块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国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甘孜考区视频巡查系统和远程巡查指挥系统的部署;维护单位日常网络正常使用和安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修及其他信息化设备维修。 | |||||||||
存在问题 | 由于信息化建设要求相对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较省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在系统开发、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 |||||||||
改进措施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及管理,夯实信息化建设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2T000007012921-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24.33 | 124.25 | 124.25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4.33 | 124.25 | 124.2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完成各项司法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3T000008397653-特定政法转移支付Z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80.00 | 132.00 | 73.00 | 55.3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80.00 | 132.00 | 73.00 | 55.3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夯实了机关政法基础,整体提升司法系统能力素质。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3T000008706831-远程探监系统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0 | 0.80 | 0.8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0 | 0.80 | 0.8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上级财政收回相关资金,2023年无项目支出。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3T000009670715-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98.20 | 65.25 | 66.45%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98.20 | 65.25 | 66.45%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夯实了机关政法基础,整体提升司法系统能力素质。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4T000010936649-2023年州级部门学历提升奖金资金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00 | 2.0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0 | 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为柴自慧同志申报取得高学历学位奖励资金2万元。 | |||||||||
存在问题 | 通过对州级部门在职攻读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申报一次性奖励政策,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整个部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330024T000011037612-全覆盖法宣补助 | |||||||||
主管部门 | 甘孜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0.00 | 0.33 | 0.42%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0.00 | 0.33 | 0.42%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完成法宣补助相关支出。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基层党组织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紧紧围绕省州十一次党代会和州委“123456”总体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深入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以党建统揽机关各项工作,切实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过硬队伍,把机关党组织建成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
(1)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申报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资金20万元。
(2) 项目绩效目标。
1.党务干部培训;2.机关开展党建及群众工作、对口精准扶贫工作;3.党建课程调研。4.开展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教育活动及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申报开展的党建群众工作,对口精准扶贫工作、主题教育活动等内容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总要求相符合。
二、评价实施
该项目资金预算于2023年3月及时到位(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23年12月实际支出23.48万元,州级转移支付金额3.48万元,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且按年初预算指标支出,支出占比117.4%。
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以便准确掌握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规范账务管理。该项经费主要由单位政治部和党办为主要的实施部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及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口精准扶贫工作、主题教育等相关党建工作,所产生的的经费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制度使用,本年度未发生招标、政府采购等,主要用于以上相关业务工作产生的经费开支。
三、绩效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已全部完成年初预定任务及省州安排相关工作,全面完成4个专题的党史学习任务,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开展红色现场沉浸式教学80余场次,抓实为民办事,制定28个重点项目清单,围绕“凝聚奋进力量共庆建党百年”主题,开展“党旗飘扬青春闪光”青年党员培树行动、“巾帼心向党逐梦正当时”主题摄影展暨党史学习交流谈心会、“磨炼意志强党性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主题团队拓展训练等活动,组织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13次。
四、评价结论
夯实了机关党建及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提升党务干部队伍政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为下一步开展业务工作等提供坚实的基础。项目自评得分95分,为优秀。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党员任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
六、改进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党建经费,有效增加专项党建活动,有利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该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安排部署,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靶向发力,以增强法律服务建设工作为抓手,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年初申报项目预算资金56万元,财政批复预算资金56万元。通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夯实我州的法治基础,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申报开展的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管理、人民陪审监督、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等内容与法律服务工作总要求相符合。
二、评价实施
该项目资金预算于2023年3月及时到位(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5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23年12月实际支出56万元,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且按年初预算指标支出,支出占比100%。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以便准确掌握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规范账务管理。该项经费主要由单位法律公共服务科、律师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治宣传科、法考科为主要的实施部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及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所产生的的经费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制度使用,本年度未发生招标、政府采购等,主要用于以上相关业务工作产生的经费开支。
三、绩效分析
提升法律服务传导力,推动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 提档升级,建设 “ 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办事” 的州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统筹整合 “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融入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法律服务专家坐席,接听1200多人次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建立 289 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延伸建设村、社区 2252 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升企业发展竞争力,整合法律志愿者、法律工作者、律师等专业力量开展全覆盖法治宣讲“浸润”“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围绕“持续优化法治供给”,深入个体工商户,开展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156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41个,调解涉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纠纷81件,调解成功80件,成功率达98.7%。开展专题宣传、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共9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提升法律服务延伸力,全力抓好四川省30件民生实事,截止目前为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4306人次,受理案件401件,已完成目标任务82%以上。贯彻落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在武警四川总队机动第二支队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有序与甘孜军分区、甘孜武警支队推进工作站建设。全力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团18个,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73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360人次,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8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实施公证助力乡村振兴,将37名注册公证员纳入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群。截止目前公证共办理713件,司法鉴定53件。
四、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夯实了法治甘孜的基层基础,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五、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地缘和基础条件限制,群众法律意识普遍偏低,法律服务工作还需大力加强;由于从业条件要求较高,各地普遍存在专业从业人员紧缺问题。
六、改进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专业从业人员及相关工作经费,扩大法律服务宽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建设促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法治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该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安排部署,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靶向发力,以强化政府法治建设工作为抓手,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年初申报项目预算资金19万元,财政批复预算资金19万元。通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夯实我州的法治基础,提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水平,推进科学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开展市域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全方位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申报开展的制定《甘孜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组织召开甘孜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内容与法治建设工作总要求相符合。
二、评价实施
该项目资金预算于2023年22月及时到位(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2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23年12月实际支出22万元,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且按年初预算指标支出,支出占比100%。
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以便准确掌握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规范账务管理。
该项经费主要由单位法建科、执法监督科、立法审查备案科、监督科、行政复议科为主要的实施部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及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府立法、执法、监督等工作,所产生的的经费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制度使用,本年度未发生招标、政府采购等,主要用于以上相关业务工作产生的经费开支。
三、项目绩效情况
加强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载体的统筹,制发《中共甘孜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3 年工作要点》《甘孜州 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甘孜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列宣传实践活动方案》《甘孜州 2023 年全覆盖法治宣讲 “浸润”行动方案》《“动漫说法 甘孜行”专项普法活动方案》,为甘孜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在示范创建上用力,分解落实8个方面17 项工作任务,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示范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创建项目培育工作,征集综合创建项目8 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17个。初步确定选树九龙、丹巴县综合类创建项目,州发改委、丹巴县人民法院 2个单项创建项目并作为创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组织开展31个州级部门、18个县(市)参加的“甘孜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知识竞赛”。坚持在关键少数上给力,坚持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州委中心学习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年度计划》,协调开展州政府会前学法17 次。全面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四、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夯实了法治甘孜的基层基础,提升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水平,有力促进了科学立法,规范执法建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五、存在主要问题
基层政务服务流程不够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不够精准、行政执法程序和方式不够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
六、改进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相关人员及经费,强有效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治建设促发展的助推作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该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安排部署,以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业务高效运转为出发点;以基础建设,提高管理质量为抓手,为各业务工作提高信息化服务保障。年初申报项目预算资金1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资金10万元。通过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部署“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解决各处理业务信息化流程,为推进我州司法行政“五年三步走”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和保障,强力推动司法部、厅信息化建设部署落地落实。申报开展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等内容与省厅、州级信息建设工作总要求相符合。
二、评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