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29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第八验收组到我州开展全省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验收工作。
验收组一行先后前往丹巴县、九龙县等四县,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调阅系统、现场抽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州4个申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的单位对照标准逐项进行了考核验收,详细了解各建设单位的党建引领、管理体制、外观形象、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服务基层、工作创新等情况。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州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取得的成效,对丹巴县甲居司法所“纠纷不出景、矛盾当场清”全力护航“天下甲居、甲居天下”旅游品牌高质量发展、炉霍县新都司法所“四治融合、法治扶贫”司法所助力乡村振兴、甘孜县来马司法所“甘孜红·格桑调解”、九龙县呷尔司法所“三语人民调解”等创新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一步,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将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契机,抓实基层建设,为平安甘孜、法治甘孜贡献更多司法行政力量。